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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领主城堡与威士忌酒庄(第2/4页)

采,叶芝暗道;

“忠诚度这不就唰唰涨上来了嘛!”

平民出身的超凡者,若是为某位贵族宣誓效忠,便有权从贵族那里得到一小块骑士领,成为那位贵族的“采邑骑士”。

“以后我和别人单挑的时候,可以用召唤术同时召唤出七八只魔宠,大家一块儿围殴……”

“嘶——领主大人,我喝了这么多年酒,还是第一回喝到这么醇厚的烈酒!”

揭开橡木桶盖,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,让矮人工匠瞬间瞪大眼睛。

叶芝想了想,从随身携带的布袋里,取出一块砂糖块,递给萝卜。

晨霜岭虽然食物资源匮乏,但石料、木材的来源却很方便,建设城堡的材料开销并不大,出售兽潮战利品所获得的金币,叶芝将其投入到城堡建设当中。

萝卜眼底闪过一道精芒,抬起后蹄,对着里希就是一脚!

咚!

叶芝、格蕾、希露德望着被蹬飞出去的里希,愣了半晌。

四人启程,准备返回领地。

“他会作为我的廷臣,在晨霜岭留上一段时日。”

在雪橇犬当中,有着大名鼎鼎的“雪橇犬三傻”。

分别是:阿拉斯加犬、哈士奇以及萨摩耶。

巴伦德说完,又大口痛饮起来,舌头发麻地说道:

“矮人之神在上,这酒……太神奇了,领主大人,发明这酒的您,当真是天才!”

这就是吟游诗人的战斗方式!

叶芝叫来弗卡斯,让他写信向星光商会询问一番,问问有没有合适的雪橇犬。

眼下,面对困惑不解的巴伦德,叶芝让仆人端来一桶陈酿了一周的威士忌。

“这酒若是陈酿多年,滋味将更加醇正。”叶芝道,“不过,你眼下也可以尝一尝,至少能让你知道,这款名叫‘生命之水’的烈酒,到底是什么味道。”

回到领地,已是夜晚。

叶芝没说他是死灵法师,这职业臭名昭著,免得引起弗卡斯担忧,道:

而像艾琳、塞林、费恩这样愿意为男爵效忠的超凡者,可遇而不可求,毕竟,当冒险者要比替男爵卖命挣钱得多。

说来有趣,威士忌最早是被当成药品来使用,这也是它别名‘生命之水’的由来。

希露德没有像格蕾表示得那么直接,深深颔首,表示对于萝卜的重视。

萝卜,你是不是也有龙族血脉之类的牛逼背景?要不然怎会如此灵性?

萝卜神态高傲地仰起脑袋。

但天寒地冻的晨霜岭,显然不是葡萄适宜的生长环境。

但摆在叶芝面前有个难题。

虽说他是个霉比,好歹也是奥斯洛国立奥术学院毕业的高材生,目前来说,文凭是领地里最高的那个。

没有给好处就想骑我?哪有这种好事!

威士忌,前世最早诞生于15世纪,叶芝不清楚其他地方有无这种烈酒,总之在金狮,尚未听说威士忌这种蒸馏烈酒。

叶芝暗道:“我自己在后面弹一弹小曲儿,既给魔宠上BUFF,又给敌人送走!”

叶芝在镇外森林设置的浆果小屋,由蓝莓负责催熟并采集浆果,贮存到小屋当中。但随着人口增加,这小屋的产能已经跟不上了。

叶芝总觉得,里希挨蹬,不光是萝卜的问题……和这家伙的黑脸体质关系很大!

在这恍如祷告般的长鸣结束之后,叶芝看见海平线的尽头,一只海豚跃出水面,粼粼波光与湛蓝天色之间挂起一弯彩虹。

当然,等雪鸮从剑河大学毕业,就不是了……

这些民兵,即便在没有超凡者的帮助下,也能协力解决二环魔兽。

叶芝写下一份关于大力推广土豆种植的文件,交由德里克,让艾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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